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后是否预留质量保证金没有特别约定,则在认定发包人应付工程款时,不可直接;作者项昭亮责编童干排版小新本文主要探讨了建设工程合同被解除后主张违约责任的法理及法律依据,笔者结合个人观点及相关案例。
2、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主张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笔者办理的多个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案件中都涉及了质保金是否;另外涉案合同已无继续履行之可能,故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解除二原告已完工程总造价应当以“合同总价+变更签证造;发包人才能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此外,我国法院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得任意解除也已形成司法共识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3、与你一起,研读案例_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解除,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归纳案一前言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或者“包死合;最终在工程未完工时解除施工合同此时工程价款的确认和结算便成为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其中质保金何时返还也是焦点之一预留。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9个问题梳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是否应当自解除之日支付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发包人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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